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高译丹报道: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针对广大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了解答。
1.企业可缓缴哪些社会保险费?
●可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应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备注: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不适用缓缴政策,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能否享受缓缴政策?
●以单位方式:
上述5个特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以个人身份: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3.缓缴费款所属期如何规定?
●2022年4月至6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
●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
4.企业已缴纳4、5月份费款的如何处理?
●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5月三项社保费款的企业,缓缴月份可相应顺延两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5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5.如何办理缓缴申请?
●缓缴政策:采取“先申请后享受、未申请不享受”的原则,企业需要提前申请。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可通过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申请,或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请(无需审批,即申免批即享)。在允许缓缴的最长期限内,企业可自主确定申请缓缴不同期限的费款。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5个特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6.什么时间进行申请?
●养老保险:
已缴纳4、5月份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6、7、8月份缓缴,应在6月25日前申请。
●工伤、失业保险:
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的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上月的25日之前。如2022年6月25日前可申请从2022年7月起享受缓缴政策,以此类推。缓缴申请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3年2月25日。
7.企业补缴费款有何规定?
●企业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款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补缴;企业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其间免收滞纳金。
●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8.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费款补缴如何规定?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费款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9.缓缴期间职工待遇会不会受影响?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或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0.企业能同时享受缓缴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吗?
●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缓缴企业三项社保费政策以及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稳岗返还政策。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