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 进贤县新闻网
民和镇 | 文港镇 | 李渡镇 | 温圳镇 | 梅庄镇 | 罗溪镇 | 前坊镇 | 架桥镇 | 张公镇 |
三里乡 | 二塘乡 | 钟陵乡 | 南台乡 | 池溪乡 | 三阳集乡 | 七里乡 | 下埠集乡 | 衙前乡 | 白圩乡 | 长山晏乡 | 泉岭乡
您当前的位置 :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  南昌新闻中心  >  进贤县  >  时政要闻
每条200元!举报有奖!
进贤县新闻网    2022-04-02 15:05:21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汪潘倩颖  作者:伦艺菲 范晶

  4月1日,记者获悉,为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治理工作,从严打击违规办学行为,提升校外治理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理氛围,南昌市日前出台了《南昌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

  10日内告知是否获奖励

  《办法》明确,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南昌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和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举报线索移交至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教育部门在接到举报线索后,牵头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反馈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核查情况,对符合第二款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

  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唯一有效的手机号码,通过来电、来邮、来访或者网络平台等方式,如实反映问题机构的地点、违规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

  举报以下内容不予奖励:举报内容不属实;举报内容不明,无具体违法行为、不能提供详细的地址、难以核查的;举报内容行政部门已知悉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南昌市教育局应在接到举报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举报人是否获得奖励情况。

  举报人可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窗口,现场拨打唯一有效手机号码认证后,凭身份证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奖金。

  举报内容包括7个方面

  举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试行)》,重点为以下7个方面。

  办学方向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内容和课程、教材等未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未遵循教育规律、违反教育公益性等问题。

  办学资质方面,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行为的机构或个人;以各种形式掩盖违规,开设面向中小学生培训行为的机构或个人;托管机构未经许可,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培训;公司未经许可,超经营范围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培训。

  办学场所方面,办学场所不符合相关设置标准要求、存在消防及防疫等安全隐患的。

  公示公信方面,培训机构未与学员签订《2021年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未公示,未接受公众监督。

  违规收费方面,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未纳入监管,在监管平台外收取费用的;培训收费未明码标价。

  违规宣传方面,培训机构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媒体上刊(播)发各类培训广告的;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存在垄断和价格欺诈行为。

  从业人员方面,培训机构的教师不具备教师资质;公办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从事违规补课行为;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教师存在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一条一奖每条200元

  《办法》规定,对举报人现金奖励。举报奖励遵循一条一奖。每提供一条有效违规线索的(有效线索是指同一机构同类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奖金每人累计2000元为限。

  《办法》还明确,对提供“暴雷”“冒烟”机构问题等重大线索的,予以重奖。其中,“暴雷”线索是指,已经发生卷款跑路的机构,举报人能提供重大有价值的追款或人员逃匿线索,便于追讨取证等的;“冒烟”线索是指,即将发生“暴雷”的机构,举报人能提供机构转移资产,或涉嫌欺诈等损害学员利益的重大线索,便于主管部门及执法部门及时止损、追查的。

  对同一违规行为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处理,奖金平均分配。

  另外,《办法》还明确,举报人如故意制造违规线索或恶意举报且严重干扰公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受理举报、查处和核发奖金过程,均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不得向被举报方透露任何相关信息,不得公开议论举报内容。举报材料保密存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

  举报电话:0791-83871257

  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南昌洪城教培”——有奖举报栏

  文/伦艺菲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

相关新闻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