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江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黄飞、胡星星 记者陈雪红报道:遍布大街小巷的天网探头,不仅是公安机关打击街面犯罪的一项法宝,更是城市治安的坚强后盾。然而,有人却臆想他人会利用天网探头跟踪其行踪、窥探其隐私,以致于暴力破坏天网探头。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认为他人会利用天网探头跟踪其行踪、窥探其隐私,遂决定破坏天网探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4日,被告人罗某先后四次以扯线方式破坏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附近天网探头11个。经南昌市东湖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破坏天网探头给被害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10206元。2020年6月4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罗某在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罗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遂一审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罗某提出上诉。